杨尚书第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西杨村后岸自然村,以结构判断,为明代建筑,于民国时曾修缮。主体坐北朝南,占地面积310.57平方米,合院式,南北中轴线依次:门屋、照壁、正厅、后堂。 门屋为单檐硬山顶平房,面阔三间,为后来改建;庭中有单坡照壁,条石座,青砖墙;正厅为单檐硬山顶高平屋,面阔三间两弄,明间抬梁式五架梁前单步后双步。梁枋间饰云板、雀替,雕刻生动精美,次间用中柱,进深八柱九檩,穿斗结构,弄堂进深七柱九檩,穿斗结构;地面均为石质铺地,较规整;前廊两侧开月洞门。后堂为单檐硬山造平屋,现为清代建筑。东侧河边原有其母念佛堂,现废圯。 据《鄞县通志》记载,明代在这里曾出过杨尚书,所以命之。 该第历史悠久,格局完整,虽经多次整修,但仍保明代风格,具有时代特征。2010年9月被公布为鄞州区第九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6年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时归至海曙区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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