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郭氏民宅·清~民国·西安市长安区王曲镇堡子村。
保护范围:大院围墙以内,面积1904平方米。
建设控制地带:大院南墙西段、西墙南段各外延45米,其余围墙均外延5米。
2003年,长安郭氏民宅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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